虹委[2012]7号
虹政[2012]9号
高虹镇2012年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意见
各行政村、企事业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全面完成市政府下达的人口计生工作目标,促进我镇人口与经济协调发展,特制定《高虹镇2012年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意见》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全面落实中央《决定》精神为中心,以贯彻实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临安市实施《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办法”为重点,强化宣传教育,落实责任目标,建立健全“依法管理、村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的长效工作机制,努力开创我镇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新局面。
二、工作目标
全面完成市政府下达的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目标责任书要求,创先争优,走在前列。
三、主要举措
1、强化宣传教育,注重转变观念。
宣传教育的重点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和“临安市实施《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办法”等计生工作法律法规。镇政府编印人口与计划生育相关的宣传资料,有针对性地加强对育龄人群的宣传教育。全年举办1-2次人口计生工作大型宣传活动,引导群众树立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在全镇营造有利于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良好氛围。
2、强化优质服务,注重以人为本。
切实转变服务观念,推行孕前型、人性化管理,杜绝大月份引产。大力开展优生优育、避孕节育、女性健康、生殖保健等知识的科普宣传与服务。坚持对已婚育龄妇女的定期综合服务随访制度,做好一年两次妇女病普查工作,向广大妇女普及生殖健康及妇女病防治知识,积极推行避孕节育的知情选择。
3、强化基层基础,注重依法行政。
坚持计划生育公示制度,实行计划生育政务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监督。认真受理计划生育来信来访,加大查处力度,对违反计划生育的事件,依法从严从快查处,决不姑息迁就,坚决维护基本国策的严肃性。夯实基层基础工作,加强计生队伍建设,健全信息网络,实现计划生育信息动态管理。
4、强化流动人口,注重管理创新。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坚持属地管理为主的原则,利用现代化信息技术和工具,建立有效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网络,深化公安、计生、企业、村“四位一体”的外来流动人口管理模式。加强对流出人员的管理,各村及镇计生干部要积极主动加强联系,搞好服务。
5、强化利益导向,注重政策推动。
关爱实行计划生育的家庭,贯彻落实好国家对独生子女家庭的奖励扶助政策,完善相应的镇政府计生利益导向政策,将计划生育工作与扶贫帮困有机结合,在同等情况下优先考虑对计划生育家庭的扶助。
四、工作要求
1、坚持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各村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党政主要领导是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第一责任者,要亲自抓,负总责,坚持和完善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
2、坚持人口与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凡出现计划外生育的村,取消下一年有关的新农村建设和文明村建设项目申报资格。凡出现计划外生育村和单位,取消当年及下一年评为先进集体的资格,各村各单位主要领导、计生服务员不能被评为先进个人,且不能推荐为上一级的先进集体或个人。
3.落实计生工作经费保障。各村各单位要保证人口计生工作经费,对计生服务员要从政治上关心,工作上支持,待遇上倾斜,以充分调动和保护计生服务员的积极性、创造性。
二○一二年三月十日
抄送:市府办、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局,裘小民副市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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