玲街办〔2015〕19号
关于切实做好清明期间森林消防工作的通知
各行政村:
清明将至,气温回升,农事活动日益频繁,上坟祭祖、春游踏青等野外用火行为迅速增加,森林防火形势日趋严峻。按照上级部门要求,街道对森林消防工作进行专题部署,为认真做好应急防控工作,全力遏制森林火灾发生,切实做好清明期间森林消防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举措。各行政村要高度重视森林消防工作,将森林消防工作作为当前农村工作的头等大事来抓。要及早对当前至清明期间的森林消防工作进行一次再动员、再部署、再落实,全面落实各项应急防范措施,对持续晴燥天气,保持高度戒备。各村书记、村长亲自抓,坚决遏制森林火灾的发生。
二、积极宣传,营造氛围。要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宣传,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森林防火氛围,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森林火患意识。重点要借助电视、报纸、广播、短信平台等公众媒体,结合标语、横幅、板报、宣传车、宣传单等多种形式,进行多层次、多渠道、全方位的宣传,提高全社会对森林消防安全的关注度。要倡导移风易俗、文明祭祖新风尚,引导群众采取植树、送花等有益于保护生态环境的文明方式祭扫,让“无烟上坟”、“文明祭祖”意识深得人心。
三、加强巡查,严管火源。在自然保护区、重点林区、重要设施所在地、森林旅游景区、坟山墓区等上山路口,要增派力量设卡把守,发现人员带火种上山,及时做好收缴和寄存工作。要增加护林巡查力量,加大巡查护林密度,采取堵疏结合、监管并重方式,严格执行生产性用火审批许可制度,推行祭祀性用火定点集中焚烧模式,引导群众安全用火、规范用火,坚决制止违规用火行为,防患于未然。要强化散坟墓葬区监管力量配置,采取定人跟踪或分块负责措施,消除监管薄弱环节。
四、加强队伍建设,积极备战,科学处置。各村森林消防队伍要加强演练、培训,靠前布防,保持临战状态,确保一旦发生火灾,能够拉得出、冲得上、救得下,发挥森林扑火的骨干力量作用。各村消除队伍要科学应急、安全扑救、高效处置原则,健全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确保一有火情,能够做到各村领导到岗到位、专群结合、就地扑灭。要提高科学扑火的应急处置能力,及时劝阻没有扑火经验的群众、游客参与扑打火头,禁止组织老人、妇女、中小学生参加扑火行动,避免发生人员伤亡事故。
五、严肃纪律,畅通信息。清明期间要加强值班,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火情信息随时畅通,增强应急处置森林火灾的果断决策和指挥协调能力。一旦发生火情,要及时上报,不得瞒报漏报。清明期间实现森林火情日报告制度。森林消防办值班电话号码:63761100。
附件:森林防火标语
临安市人民政府玲珑街道办事处
2015年3月31日
附件:
森林防火标语
1.森林防火是一项保护国家财产,稳定社会的大事。
2.森林防火要实行各级行政首长负责制。
3.森林防火工作,实行“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
4.大力宣传森林防火,提高全民防火意识。
5.森林防火,人人有责。
6.森林火灾,是发展林业的大敌。
7.加强火源管理,严格控制野外用火。
8.严禁带火种进山,严格控制林区火源。
9.控制火源,是搞好森林防火的关键。
10.坚持依法治火,认真执行国务院《森林防火条例》。
11.严格的执行《森林防火条例》,建立切实可行的规章制度。
12.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
13.森林防火工作要“警钟长鸣、常抓不懈”。
14.扑救森林火灾,要坚持打早、打小、小了的原则。
15.防火戒严期内,严禁放火烧荒。
16.进入春防关键时期,要集中精力抓好防火工作。
17.要严阵以待,做好扑大火、打恶仗的准备。
18.森林防火工作要抓紧抓细抓到位。
19.把森林防火工作作为当前压倒一切的中心工作抓紧抓好。
20.依法治林、依法用火。
21.抓好森林防火,保障社会稳定。
22.积极预防,积极扑救,依法治火。
23.加强火灾案查处,依法严惩火犯。
24.保护森林就是保护人类自己。
25.进入林区,严禁火种。
26.严格控制火源,防止森林火灾。
27.谁放火,法办谁。
28.严防森林火灾,保护森林资源。
29.提高警惕,防止山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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