玲街办〔2015〕22号
关于印发《玲珑街道2015年度“三改一拆”
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行政村、企事业单位、机关各办公室:
《玲珑街道2015年度“三改一拆”行动方案》已经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临安市人民政府玲珑街道办事处
2015年4月2日
玲珑街道2015年度“三改一拆”行动方案
根据临安市《开展“双百”攻坚再行动的实施方案》,现制定玲珑街道2015年度“三改一拆”行动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创建目标:完成创建“无违建”村达标100%。通过“无违建”村的创建,进一步增强全街道禁违控违的意识,建立违法建筑防控和治理的长效机制。既有违法建筑得到依法、有效、妥善处置,做到应拆尽拆:新违法建筑及时有效处置,做到即查即纠,在街道上下形成“比学赶超、攻难克坚”的创先争优氛围和“防范参与、群策群力”的社会氛围,使全街道“三改一拆”行动成果得到进一步巩固和发展。
(二)开展沿路沿线彩钢瓦专项整治行动,结合“五水共治”、“四边三化”、“最清洁乡村”,以“控新、减旧、负增长”为目标,确保2015年全街道创建无违建村全覆盖。
二、工作原则
根据省市“三改一拆”行动计划,为加快推进城市有机更新,“三改一拆”要以控违拆违为重点、控新拆旧为目标,坚持“属地管理、主动防控、综合治理、责任追究”的原则。
(一)属地管理原则。在街道“三改一拆”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三改一拆”办公室对辖区内控违拆违工作负总责,并组织对辖区内各类违法建筑进行依法拆除。各行政村对辖区内各类违法建筑进行依法拆除,并对辖区内的控违拆违工作负责。
(二)主动防控原则。按照“防在先、控在前”的要求,坚决遏制新违法建筑、违法抢建的产生。要进一步强化主动防控意识,加大联合巡查力度,加强防违控违前置管理,落实快速反应机制,对新产生的违法建筑、违法抢建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查处、及时处置。
(三)综合治理原则。要统一思想认识,各负其责,坚持拆建并重、拆管并重、拆治并重,发挥综合治理的成效,形成控违拆违工作的强大合力。加快违法建筑拆除和违法抢建清除之后的土地利用,防止新违建、新抢建的产生,确保无新违建发生。
(四)责任追究原则。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对违法建筑具有管理职能的行政村、职能科室、驻村联村干部,存在制止、查处、拆除违法建筑不力甚至包庇纵容、失职渎职行为的,将进行严肃查处,追究相关责任。
三、职责分工
“无违建”创建工作按照“统一领导、属地管理、拆控并重、综合治理”的原则,齐抓共管,共同推进。
(一)各行政村为“无违建村”创建工作的主要责任主体,须成立“无违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及设立办公室。由村主要领导担任组长,专人开展沿路沿线彩钢瓦整治和“无违建”创建工作,负责本行政村无违建村创建的牵头组织工作。
(二)各科室是“无违建”创建工作的共同责任主体,要加大控违、拆违工作力度,建立行政村联系人制度,配合各行政村开展职责范围内的“无违建”创建工作,并围绕“无违建”创建做好以下工作:
1、街道“三改一拆”办、拆违工作小组负责本街道“三改一拆”工作的全部内容。
2、村镇建设办:负责全街道的规划认定,确保规划无盲区,牵头协调督查、考核“无违建村”创建工作。
3、玲珑国土所:牵头负责一户多宅的认定;制定拆后土地利用规划;配合所涉职责范围内的“无违建”创建的考核验收。
4、玲珑城管中队:重点负责查处街道范围内的乱搭乱建;配合所涉规划区内“无违建”创建的考核验收。
5、农办:具体负责查处涉林、涉水的违法建筑行为;配合所涉职责范围内的“无违建”创建和考核验收。
6、综治办:具体负责建设领域违法建筑及做好信访案件调处化解工作。配合所涉职责范围内的“无违建”创建和考核验收。
四、实施步骤
2015年“三改一拆”行动具体分两个阶段实施。
(一)实施阶段(2015年4月—2015年6月)
街道根据“无违建村”创建的相关标准和要求,制定方案,成立“无违建”创建办公室;申报辖区内“无违建”创建的村名单及创建中的工作重点(4月底前);结合街道实际,倒排计划,严格规范农户新建房屋审核审批,加快推进创建村范围内的乱搭乱建、一户多宅、重点涉违等违法建筑的治理;建立健全拆违机制和新建违建防控机制,加大巡查力度,拆除既有违法建筑,全面禁止新的违法建筑和违法用地,确保创建目标任务的实现。完成沿路沿线彩钢瓦专项整治工作的顺利完成。
(二)验收阶段(2015年7--12月)
各行政村对本村的申报开展自查、初验,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完善工作台帐,上报街道“无违建”创建办公室;街道“无违建”创建根据申报情况从第三季度开始组织每月一次的复核验收;复核验收合格的村由街道“无违建”创建办公室报临安市政府审定。
五、创建标准
“无违建街道”的申报,要求所辖100%的村达到“无违建”村标准。无违建村创建标准如下:
(一)无既有应拆违法建筑。对卫片执法、信访投诉、省、市督察组反映的违法建筑案件,进行梳理、统计,按照“四重点”、“六先拆”的要求,依法、有效、妥善处置,做到应拆尽拆。特别要加大主要出入口交通干道及各村道路沿线视野所及范围等重点区域的拆改力度。
(二)无新增违法建筑。严格落实防控制度,严格落实农民建房“四到场”、新建房屋“挂牌施工”等制度。简历完善长效机制。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对新增违法建筑,根据《临安市违法用地违法建筑责任追究办法》,对相关责任人员从严进行问责。
(三)无规划盲区。全面完成规划编制,做到土地利用规划、城乡建设全覆盖,拆后空地及时利用,做到净化、绿化、美化。提高拆后利用率,各行政村拆后利用达到80%以上,合理利用拆后空地,借三改一拆的拆后利用改善农村环境、提升村庄品位。
(四)完善台账资料。以无违建村台账资料为准及时完善本村的台账资料,做到顺利验收。
(五)无管理死角。落实《临安市违法建设防控实施意见》,建立违法建设防控的网络化管理,实现防控工作的常态化、长效化。
(六)无非法“一户多宅”。坚持“一户一宅”原则、坚决杜绝“建新不拆旧”。“一户多宅”“清零”专项行动。各行政村对未处置到位的非法“一户多宅”要集中力量依法拆除,做到不留死角,全面“清零”。
(七)无重大群体性事件和安全事故。没有因违法建筑防控治理引发重大群体性事件和重大安全事故,做到辖区内社会和谐稳定。
六、考核结果的运用
(一)对“无违建”创建验收达标的村纳入街道年终考评,完成沿路沿线彩钢瓦整治和年度拆违任务数的行政村给予3万元的资金奖励;对无违建创建达标的村分等级给予资金不等的奖励。具体评优评先及资金奖励标准另行发文通知。以上两项奖励不累加。
(二)对“无违建”创建工作中,未达标的村年终考核实行一票否优;对未达标的村本年度不得通过验收、次年度不能申报精品村、美丽乡村、特色村、中心村;对创建未达标的村不安排农村新建房用地指标(拆旧建新、地质灾害、危房改造除外)。
(三)对不创建“无违建”村或创建不达标的村,街道在项目、资金原则上不予优先考虑,并取消年度评先、评优资格。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行政村要按照行动方案的要求,细化分解工作任务,按照“定人定事、定时定责”的要求,做到任务到点、责任到人,确保按期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二)强化统筹结合。要把“无违建”创建活动与“美丽乡村”建设、“五水共治”、“靓城靓镇”行动、“四边三化”整治等内容紧密结合起来,统筹谋划,全面推荐。落实专项工作经费,对创建工作每年进行评估、激励。各个科室要把“无违建”村工作年度综合考核,并列入“美丽乡村”等创建活动的评价体系。
(三)实行堵疏结合。各个科室要在数据摸底调查的基础上,加强调查研究,及时掌握创建村的违建特点,分类梳理,制定科学的整改方案和措施,加强管理严格执法。要坚持规划引领,合理疏导农民建房需求。积极推荐农村土地综合整治,保障村民建房用地需求,优先解决住房困难建房户用地指标,改善人居环境。
(四)深入宣传发动。广泛开展“无违建”创建活动的宣传发动,为创建工作鸣锣开道,营造氛围,提高基层村的创建主动性和积极性。着重宣传“无违建”村的先进典型,发挥引领示范作用。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增进人民群众和社会各阶层的理解和支持,鼓励群众参与,接受社会监督。
附件:玲珑街道“无违建村”创建及“沿路沿线彩钢瓦”专项整治任务分解表
附件:
玲珑街道“无违建村”创建及“沿路沿线彩钢瓦”
专项整治任务分解表
村 名 |
拆违面积
任务数
(平方米) |
沿路沿线彩钢瓦整治任务数 |
责任人 |
包村班子成员 |
联村干部 |
玲珑村 |
9000 |
8 |
袁伟良
陈仁庆 |
徐小华 |
周昌理、何 良、余烈波
章 磊、陈叶飞、陈社明 |
东山村 |
8500 |
8 |
任庆祥
徐 芳 |
盛海忠 |
周明跃、胡朝钢、卢彩娣
吴华全、邢飞燕、赵键康 |
祥里村 |
3000 |
|
楼配军
陆 群 |
周亚琴 |
陈伟国、屠应月、卢 英
余翠莲、董军伟 |
上泉村 |
3000 |
|
陈小平
郭仁林 |
徐小华 |
刘 森、陈树刚、向 飞
宋海东、龚竹平 |
锦绣村 |
4000 |
|
骆雪荣
金一平 |
林相剑 |
吴卫国、许博闻、杨小靖
王立伟、商玉琴、陶江平
卞 刚 |
雅园村 |
7000 |
16 |
宋建宏
卢全根 |
盛海忠 |
宋利民、汪 敏、董军国
郑榧莹、裘成华、陈优鑫
方 前 |
宏渡村 |
6500 |
|
周新生
黄强辉 |
金 耿 |
吴晓明、沈荣胤、王 玲
陈洪良、滕春红、姚碧波 |
夏禹桥村 |
6500 |
8 |
章幼朝
吕华政 |
俞山堂 |
吕亚贞、余 芬、陈 晶
王 彬、石海平、陈春祥
俞金林 |
高源村 |
4000 |
|
邱校军
滕士贤 |
施上游 |
刘 军、盛利芳、汪 哲
卢 春、钱彭飞 |
前山村 |
3500 |
4 |
张良斌
胡建忠 |
郑柏鹏 |
吴天文、樊玉明、杨永焕
王志晔、姚金女、郑志钦 |
锦球村 |
4000 |
|
章利军
张国朝 |
施上游 |
柯小军、管建芳、张志翠
董凯宏 |
桥岭村 |
6500 |
6 |
章顺良
毛玉林 |
叶志伟 |
汤妙婷、戴林洁、袁红丹
杨煌杰 |
米积村 |
1500 |
3 |
咸伟明
杨仁青 |
王众焱 |
王建平、张可乐、傅雨婷
林彩莉 |
双源村 |
4000 |
5 |
袁晓旌
蒋晓华 |
金 耿 |
杨政伟、饶梅群、章 威
潘小荣 |
化龙村 |
7500 |
22 |
夏卓伟
潘忠平 |
童红卫 |
唐美琴、孙 敏、何 鹏
刘 成 |
崂山村 |
1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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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国飞
马有成 |
童红卫 |
王龙昌、陈梅花、毛 婷 |
总计 |
8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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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1、各行政村拆违面积以街道“三改一拆”办工作人员实地测量确认为准;
2、拆违采用农户自拆和各行政村自拆方式的,钢棚等简易结构建筑物按5元/平方米标准补助,房屋按10元/平方米标准补助;
3、彩钢瓦节点整治、拆违任务数在4月1日至6月30日之间完成。彩钢瓦整治的节点以市“三改一拆”办下达的任务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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