玲街办〔2015〕24号
关于成立玲珑街道农村生活污水
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行政村、企事业单位、机关各办公室:
为更好的推进玲珑街道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作,经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研究,决定成立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作领导小组,并对专职人员进行具体分工,明确职责。现将人员名单公布如下:
组 长:许 贺
副组长:施上游
成 员:杨政伟 卢彩娣 孙 敏 张可乐
陈梅花 许博闻 郑榧莹 张志翠
各参建村(前山、高源、锦球、米积、崂山)
驻村组长和村书记、主任等同志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农业农村办开展具体工作,杨政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办公室全面工作。陈梅花同志具体负责三格式化(化粪池)改造工作。办公室分为三个小组,分别为综合协调组、质量监督组、信息材料组。
办公室其他工作人员分工如下:
(一)综合协调组
人员:卢彩娣、孙敏、许博闻
职责:1、牵头做好与上级部门的沟通对接,负责与各部门、村的沟通协调;
2、负责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包括筹备、组织各类会议和活动、制定相关工作制度等工作;
3、督查、指导施工单位按照计划时间、节点完成实施任务,牵头协调、解决工作(项目)推进中遇到的困难与问题,牵头做好街、村的考核工作。
(二)质量监督组
人员:孙敏、张可乐、郑榧莹
职责:1、负责对农村生活污水施工项目进行质量监督;
2、督促施工单位对存在质量问题的工程进行限期整改;
3、完成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信息材料组
人员:许博闻、张志翠
1、负责与办公室相关的文件收发,负责综合性材料、文件、会议纪要等;
2、负责材料(文字、图片、影像资料等台账资料)的整理、分类、归档工作;
3、完成交办的其他工作。
临安市人民政府玲珑街道办事处
2015年4月2日
抄送:市“五水共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玲珑街道办事处办公室 2015年4月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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