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企事业单位: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切实加强食品添加剂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11〕20号)及省、市有关会议、文件精神,为了进一步加强太湖源镇食品安全工作监管,明确责任,结合我镇实际,决定设立太湖源镇食品安全工作办公室。
具体如下:
主任:施建强成员:
朱 诗(三产贸易)
吴春华(产品质检)
陈 华(餐饮申报)
胡立萍(文化教育)
各办事处主任和各行政村公共安全员具体负责各办事处、各村的食品安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