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财政厅等五部门关于印发浙江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浙财农【2017】124号和《浙江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少数民族发展)的通知》浙财农【2017】121号的文件精神,决定将2018年度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25万元用于於潜镇逸逸村文化礼堂项目的建设。该项目由逸逸村负责实施,项目建设工期5个月。
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4月13日至4月19日
如有不同意见联系临安区於潜镇人民政府,联系电话63866122。
杭州市临安区2018年度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表